對市十屆人大八次會議第51號建議答復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1-07-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對市十屆人大八次會議第51號建議答復的函
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針對“歷史文化名村”迤沙拉進行保護的建議》(第51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相關執法部門加大對村民關于歷史文化名村保護條例的宣傳,對未報先建、破壞風貌,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村民進行嚴格執法”的建議
“未報先建、破壞風貌”的情況,涉及村莊規劃和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方面問題。如缺少了村莊規劃的指引,也就缺失村莊在規劃建設和風貌管控的重要依據和指導,同時也缺失依法管理的堅實基礎,會導致村民建房選址無據可依、隨意性建房、超法定宅基地面積標準建房、農房風貌與村莊整體風貌不協調、占用耕地或基本農田建房的現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修訂)》及《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和《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通知》(川農〔2020〕43號)規定和要求,農村村民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準、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土地的監督管理和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查處違法行為,對擅自占用耕地的違法行為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農業農村部門進行查處;對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違法行為由農業農村部門進行查處。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建立動態巡查機制,依法組織開展農村用地建房動態巡查,切實做到對涉及宅基地使用、建房規劃、建設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編制農房設計圖集供農戶選用,加強農村工匠培訓。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已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關于迤沙拉村規劃、宅基地管理和農房建設風貌管控等事宜進行了座談溝通。目前,為加強對迤沙拉歷史文化名村的保護與管理,仁和區政府已啟動迤沙拉村規劃編制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相關規定,加強對迤沙拉村規劃編制的監督與指導,嚴把質量關,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對規劃編制成果進行技術審查。市農業農村局將在2021年底建立“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的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聯審聯辦制度。
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加強與鄉鎮的配合和指導,抓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和農房建設監督管理,并積極向上爭取政策和資金,共同助推迤沙拉發展和歷史文化的保護工作。
二、關于“每年設立專項資金,針對需要對房屋翻蓋、新蓋、新建的村民,給予部分資金補助,通過先建后補,驗收合格后給予補助的方式推動統一風貌、保護好全村傳統風貌工作”的建議。
目前,省、市暫無對農村住房翻蓋、新蓋、新建的村民給予資金補助。如農戶住房抗震不達標的可以向鄉鎮、區住建局申報,我局將積極向省上申報補助資金(現省上補助資金標準為1.25萬元/戶),可通過“陽光一卡通審批平臺”按照“村級組織申報及公示—鄉鎮審核及公示—縣級住建部門審批—鄉鎮竣工驗收—財政撥付中省補助資金”等環節實施改造。
感謝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