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第57號建議答復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4-10-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對市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第57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出臺支持百強中心鎮建設獎勵政策及中心鎮建設系列落地政策的建議》(第57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推動我市4個省級百強中心鎮做大做強,是推進我市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的重要一環,您提出的出臺支持百強中心鎮建設獎勵政策及中心鎮建設系列落地政策等建議,對如何發揮省級百強中心鎮和我市其余中心鎮的示范引領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一、關于“盡快出臺市政策支持省級百強中心鎮的獎勵政策。建議參考省級獎勵辦法,重點給予資金、土地方面的獎勵,解決百強中心鎮建設在土地、資金上的需求,加快推進百強中心鎮做大做強,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建議
(一)在財政金融保障方面。一是完善體制機制。我市不斷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及時分配下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做好庫款保障,促進縣(區)基本公共服務均衡發展;做好共同富裕資金分配、績效管理等工作,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支持城鄉融合發展,全力助推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指導縣(區)與中心鎮制定合理的財政體制改革方案,有序推進財政收入和支出責任劃分;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嚴格落實省級統籌機制,確保2024年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9%。二是加強部門協作。市財政局積極配合交通、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社保、衛生、教育體育、民政等部門,加大對百強中心鎮交通、農村供水工程、住房、醫療、教育文化、養老、產業環境保護等領域向上爭取資金力度,鼓勵各中心鎮依法依規統籌整合資金,鼓勵民間資本參與中心鎮建設發展,逐步形成財政資金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民間資本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三是強化績效監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堅持做好省級百強中心鎮專項資金項目包裝申報和資金績效監測工作,2023年12月提前對各省級百強中心鎮申報2024年專項資金項目包裝進行了指導,并加強對已申報項目的督查督導,確保項目按時推進。
(二)在用地保障方面。一是做好用地報批梳理謀劃。指導各省級百強中心鎮提前梳理謀劃2024“大抓落實年”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制定2024年建設用地報批計劃并上報。二是加強用地保障。市自規部門按照優化用地指標配置的原則,通過“增存掛鉤”機制落實保障省級百強中心鎮建設用地指標。三是暢通用地報批渠道。我市各級自規部門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進一步提升用地報批效率,全面深化項目用地“多審合一”“多論合一”等改革,暢通“綠色審批”通道,提高用地審批質效。
二、關于“市級相關部門盡快對《攀枝花市關于加快中心鎮培育發展的實施意見》中相關保障措施出臺落地政策,明確標準、操作流程,以便縣區加快中心鎮建設,不斷提升中心鎮輻射帶動能力,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建議
(一)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一是持續深化擴權賦能。2020年以來,按照省政府印發的《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第一批、第二批)》,市、縣(區)兩級機構編制部門根據中心鎮的實際工作需要,平均賦予各中心鎮161項權利。二是厘清縣區、鄉鎮兩級權責關系。我市編制了《攀枝花市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承接清單》(攀府發〔2022〕2號),各縣(區)在完善權責清單基礎上,因地制宜印發鄉鎮(街道)屬地事項責任清單、縣鄉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清單等,實現“數單”并行,明確了交接雙方權利責任、賦權事項人財物配套措施和配合機制等。三是強化執法資格管理。全市不斷加強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培訓,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目前已組織472名中心鎮、副中心鎮在編人員參加執法資格考試。四是不斷提升執法效能。市委編辦在中心鎮推行“一支隊伍管執法”,賦予中心鎮縣級行政權力,同步下沉執法人員力量,不斷提升基層治理能力。
(二)在人才保障方面。一是加強中心鎮優秀干部培養。2023年以來,我市統籌安排25名選調生進入中心鎮各村“兩委”班子任職,統籌選派4名中心鎮干部到省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等單位跟班學習,調訓中心鎮黨政正職15人、選調生25人,將表現優異的13名中心鎮優秀科級干部納入全市優秀青年干部“儲備池”。二是注重中心鎮優秀干部培養選拔力度。2023年以來,全市選拔了4名重要鄉鎮(街道)優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其中百強中心鎮主要負責同志1名。
今后,我市將繼續做好中心鎮的培育發展工作,在資金、項目、土地、人才等要素上予以保障,特別是對省級百強中心鎮給予傾斜。
感謝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