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第20號建議答復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3-11-1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改善火車南站客運秩序,完善站內、外導流標志標識的建議》(第20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在建議中詳細分析了攀枝花南站在運行中存在的短板,并給出了極具建設性的意見,對此我們一一進行了認真研究。為進一步改善攀枝花南站站內客運秩序,提高交通運輸服務供給質量,我局將會同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和仁和區政府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良好協作機制
一是強化屬地部門協作,建立完善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聯絡機制,不定期開展聯合行動,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強與出租車、公交、網約車等企業溝通,提高旅客高峰期交通運輸能力和交通資源利用效率,共同改善交通運輸秩序。
二、加強對旅客和車輛的引導
一是組織攀枝花南站運營維護企業根據旅客及車輛流量,合理優化現有人、車導流線路;二是按照導流線路,全方位、多渠道完善指示標志標識,將不清晰或老舊的標識更換為指向清晰、醒目的標識;三是安排人員積極為旅客提供指引,引導各類車輛按導流線路有序進出。
三、加強交通運輸環境治理力度
一是安排執法人員進駐攀枝花南站開展執法值勤,規范班線客車、出租車進出站秩序,嚴厲打擊站內及周邊區域的非法營運行為;二是嚴禁在輔路停車位長時間停車,對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處置;三是勸阻并制止喊客拉客行為,嚴肅查處違規經營活動;四是做好節假日交通運輸系統保障工作,依職依責開展現場執法及站外交通疏導工作,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暢通,營造安全、有序的假日交通運輸環境。
四、充分發揮秩序維護資源功效
一是加強現有40余名保安人員隊伍素質建設,積極配合部門執法工作,及時反饋站內外違法情況;二是充分發揮站前樞紐大廳、地下停車場三百余個攝像頭的功能,切實起到監控作用,規范監控室錄像、日志等資料的記錄、保存工作,嚴格錄像調閱程序;三是在既有5名民輔警基礎上,根據車流量及人流量加派工作人員,保障周邊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四是根據財政資金支持情況,完善站內及站外道路監控系統,為交通和治安管理提供技術支持。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屬地政府,按照相關工作機制,持續加強對火車南站客運秩序的管理,更好地發揮火車南站的使用功能,為市民創造良好的出行條件。
感謝您對住房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