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匯總)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3-02-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3年部門預
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職能簡介。
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年度建設計劃編制。指導和督促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協調、處理城市市政設施建設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和審核。擬訂全市村鎮建設的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鄉鎮和村莊建設、全市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和管理、農村公用設施建設和小城鎮建設,組織開展全市“特色小城鎮”培育創建和開展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擬訂建筑業中長期規劃、行業政策,承擔建筑市場及本地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和注冊建造師的注冊、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事項。參與房建和市政設施項目施工招投標活動監督。協助處理建設工程農民工拖欠工資。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的監督檢查。負責材料價格信息、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貫徹執行工程質量監督政策和管理規章。研究擬訂建筑行業安全保護措施。全面貫徹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組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大檢查。指揮、處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突發應急事件。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消防竣工驗收、抽查職責。研究擬訂全市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物業管理、房屋產權交易和權屬管理、房地產中介機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整治與監管。參與全市城鎮土地開發項目土地拍賣條件意見及規劃編制方案審核工作。參與協調處理房地產交易的矛盾糾紛。承擔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綜合管理的具體工作。參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管理。參與勘察設計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超限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和初步設計審查的組織上報。組織中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負責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標準的管理。指導、監督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工作。組織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設計抗震設計檢查。參與抗震設計審查。指導村鎮建設抗震防災工作。負責本系統科研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和應用工作。擬訂建筑垃圾資源化再利用的整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建筑垃圾資源化再利用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化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性施工圖審查及備案。負責對實施工程建設設計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行業體制改革的政策研究。負責行業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本系統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評估工作。負責行業的法制建設、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行業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年審、換證及執法人員信息錄入上傳工作。負責全局法治考核工作。負責做好立法調研和草案起草工作。配合上位法修訂工作。承辦市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公開、公示、告知工作。負責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的組織協調和審批項目的受理、審核及辦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征收。
(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重點工作。
全市住建系統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市委“一三三三”總體發展戰略,聚焦建設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全面實施精明增長戰略,統籌抓好新區建設和老城更新,高水平建設美麗宜居攀枝花。
1.推進城市有序建設。實施精明增長戰略三年行動,因地制宜做好城市規劃建設,提升城市建設水平;配合開展“花城”打造,統籌推進公園城市建設,推動銀江湖項目一期工程(御湖花都至小沙壩)勘察設計建設,同步開發水面項目;積極穩妥推進釩鈦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聯動完善各組團功能布局,促進“一區多園”高效能運轉。
2.抓好城市更新行動。健全“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制度,完善城市更新頂層設計,深化城市更新省級試點工作,推動望江片區城市更新示范項目進入市場化運作,加快“復興炳草崗”步伐。鼓勵市場主體參與自發更新,推動西海岸片區城市更新,指導仁和區棉沙灣片區、渡仁西線片區和米易縣城市更新改造等項目有序實施。充分發揮城市更新行動對民生領域的帶動作用,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既有住宅電梯增設等民生工程提質增效,新開工改造46個城鎮老舊小區,實施既有住宅擬增設電梯185部。
3.補齊城市功能短板。實施城市主干路網“紐扣計劃”,推動陽光大道北延線實現通車目標,力爭龍灘箐隧道、雞公營隧道工程于2023年內開工建設,統籌指導片區路網加快建設,持續提升市域路網互聯互通水平。實施主城區既有主次干道品質提升三年整治行動,有序推進城市照明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持續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以三大行動的實施不斷補齊市政設施建設短板。
4.健全住房供給體系。落實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形成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持續深化公租房兜底保障,適當調整公租房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確保2022年改造項目177套(間)于2023年3月全部投入使用,釩鈦高新區新建項目全面開工建設,盡早形成房源,強化2023年754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新建、改建項目調度工作,盡早開工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逐步探索穩步推進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5.推進建筑業健康發展。以建筑業聯盟為抓手,促進本地企業與國企、央企深化合作,提升建筑業總產值,培育8家以上建筑業企業入統計庫。探索、推行分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工作。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持續構建以信用管理為基礎的市場監管機制。規范房建和市政項目招投標行為,強化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深化“三包一掛”專項治理,優化建筑領域營商環境。
6.全力穩控房地產市場。科學落實“一城一策”方案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政策措施,全力穩控房地產市場。持續推進攀枝花恒大城等逾期交房項目建設,多措并舉推動房屋復工交房,實現“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目標。深化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三年行動,多渠道排查收集問題線索,加大聯合懲戒力度,鞏固提升“問題樓盤”化解成果。加強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做好物業地方立法及配套政策制定工作。積極探索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多渠道共享住房保障體系。
7.傳承發展三線文化。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制定出臺《攀枝花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持續推進歷史文化資源普查認定,建立保護名錄,全面加強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好三線建設時期紅磚房、老街區、老廠房,建設一批特色歷史文化街區、城市地標和文化景觀,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宣傳力度,全力創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8.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推動工業固廢資源化、規模化、無害化利用,推進綠色建材多樣化發展。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培育混凝土預制件裝配式和鋼結構裝配式產業基地,提高本轄區新建裝配式建筑比例。持續推進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全面實施《攀西地區民用建筑節能應用技術標準》,強化太陽能建筑光熱(光伏)一體化應用,穩步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持續探索城市、社區、鄉村綠色低碳發展路徑,積極推廣首批零碳村莊試點經驗成效,開展零碳示范項目建設,建設零碳建筑示范工程。
9.扎實推進村鎮建設。繼續推進農村“6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農房抗震改造工作,確保全面完成2022年省級下達的目標任務。持續推動中心鎮高質量發展,強化產業支撐,以推進城鄉一體化為主線,著力深化配套改革,推動中心鎮產業向高附加值領域發展。統籌抓好攀枝花市“廁所革命”工作,不斷提高公廁管理維護水平,提升公廁質量。開展傳統村落資源普查、編制保護發展規劃,制作傳統村落檔案,建立完善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基礎檔案信息。
10.筑牢住建領域安全防線。持續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2023年6月30日前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全面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緊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設施、既有建筑消防安全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持續強化危大工程管控,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守住建領域安全發展底線。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下屬二級預算單位10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3個,其他事業單位6個。主要包括:
序號 |
預算單位名稱 |
1 |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 |
2 |
攀枝花市城市基本建設檔案館 |
3 |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 |
4 |
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和建設項目服務中心 |
5 |
攀枝花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中心 |
6 |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消防和勘察設計技術中心 |
7 |
攀枝花市城市建設資金中心 |
8 |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造價站 |
9 |
攀枝花市房地產事務中心 |
10 |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 |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051.02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79.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22.2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7010.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3萬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10051.02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2189.3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了項目支出(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收入預算10051.0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051.02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支出預算10051.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796.67萬元,占87.52%;項目支出1254.34萬元,占12.48%。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10051.02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2189.3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了項目支出(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051.02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79.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22.2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7010.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3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051.02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2189.3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了項目支出(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79.85萬元,占20.69%;衛生健康支出422.21萬元,占4.2%;城鄉社區支出7010.23萬元, 占69.75%;住房保障支出538.73萬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510.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及生活補助,退休人員生活補助、公用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830.5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及生活補助,退休人員生活補助、公用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691.1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 死亡撫恤(項)2023年預算數為48萬元,主要用于:遺屬生活補助。
5.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2343.55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日常運轉的支出。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30.68萬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法律顧問訴訟費、征收管理等項目支出。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380.65萬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設檔案整理和保管、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工程勘察設計審查、城市配套費征收、房地產事務等方面的的項目支出。
8.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編制與監管(項)2023年預算數為228.89萬元,主要用于:市造價站人員工資支出、日常運轉支出。
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3015.05萬元,主要用于:市政服務中心在職職工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社會保障費、醫療補助、日常公用經費和項目支出。
10.城鄉社區支出(類)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項)2023年預算數為11.4萬元,主要用于: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抽檢業務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等項目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80.8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醫保繳費。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179.1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醫保繳費。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28.08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34.13萬元,主要用于:補充醫療保險繳費。
15.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538.73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796.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940.7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公用經費855.9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1.4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3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3.14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2.3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進行壓減。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省廳及各地市州對我市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等工作的檢查。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8.50%。主要原因公車運行維護費按要求進行壓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60輛,其中:轎車5輛,越野車8輛,小型載客汽車4輛,其他車型43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3.14萬元,用于6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車船稅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 主要保障推進城鎮污水和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調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巡查檢查,白蟻防治,維修資金現場勘查,房地產市場專項檢查、監督檢測、安全巡查、質量投訴業務,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城市橋涵、城市排水、城市照明、隧道等市政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非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數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未編列非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且經費來源為非財政撥款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下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市房地產事務中心、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中心等3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467.04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7.29萬元,增長1.59%。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人員及公用經費相應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安排政府采購預算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6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2023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6個,涉及預算1254.34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12個,涉及預算75.69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13個,涉及預算1178.65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 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4.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編制與監管(項): 反映擬定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和部管行業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管理工程造價等方面的支出。
1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 反映其他用于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其他方面的支出。
17.城鄉社區支出(類)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款)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項): 反映各類建筑工程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及規定的制定與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標等市場管理、建筑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9.“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2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21.特定目標類項目:指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4.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5.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7.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8.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9.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0.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3.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4.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5.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7.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8.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9.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0.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3.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4.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5.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