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化安置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17-04-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貨幣化安置政策解讀
3月21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攀枝花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貨幣化安置有關問題的通知》(攀辦發[2017]28號),該政策是在原(攀辦發[2015]114號文)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通知》的適用范圍
項目類型:適應于政府主導的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開發企業主導的舊城改造項目并不適用該《通知》。
地域范圍:東區、西區、仁和區(含釩鈦高新區)。即《通知》內的安置補償政策適用于東區、西區、仁和區(含釩鈦高新區)轄區。米易縣和鹽邊縣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制訂。
二、貨幣化安置方式
《通知》中明確了貨幣化安置三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房屋征收部門直接以貨幣補償給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居民的補償方式。這種方式是指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后不再購買新建商品房,直接要求得到貨幣補償的一種形式,簡單的說就是一手交房,一手交錢,拿錢走人。
第二種方式:房屋征收部門搭建服務平臺,組織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居民自主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補償方式。這種方式是指政府牽線搭橋,以建立房產超市的形式,將市區現有房源進行公布,被征收人自愿購買的一種方式。簡單的說,就是政府把所有房源信息通過網絡平臺進行公布,被征收人自行選購新建商品房的,政府給予其一定購房補貼。
第三種方式:房屋征收部門回購商品房作為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居民的安置房源的補償方式。這種方式是指政府購買商品房,將其作為安置房源,安置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被征收居民。
三、貨幣化安置補償、補貼及獎勵范圍
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訊、水電氣、空調移機、裝飾裝修有相關設施設備損失等的補償;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等。
補貼主要指對選擇不同貨幣化安置方式給予政策性補貼的比率不同,鼓勵居民選購新建商品房。
獎勵主要指提前簽約或提前搬遷都有獎勵,因此先簽約、先搬遷都是最合算的。
四、補償、補貼及獎勵的具體標準
(一)補償的具體標準
1.房屋價值補償: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乘以房屋的總建筑面積。
2.搬遷補償:住宅用房的搬遷費為每個產權戶1200元;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費按房屋建筑面積30元/平方米計算,且不低于1200元。
3.臨時安置補償及停產停業損失補償:住宅房屋按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一次性發放12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按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一次性發放3個月停產停業補助費。
4.設施設備損失補償:電話100元/部;光纖寬帶100元/戶;有線電視500元/戶;空調移機300元/臺;燃氣熱水器移機150/部;太陽能熱水器移機500元/臺。
5.室內裝飾裝修價值補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評估機構評定結果給予補償。也可由房屋征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征收范圍內統一的裝修補償標準。
(二)政策性補貼
1.居民選擇純貨幣補償的,可得到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10%的貨幣補貼(選擇此種方式的居民須提供不動產登記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滿足人均住房標準的房產證明文件,每戶不低于50平方米)。
2.居民選擇在市區范圍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除上述10%的貨幣補貼外,還可再得到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30%購房補貼。(其中購買現房的一次性補貼到位;購買期房的,先補貼20%,后憑購房納稅憑證領取10%。新購房屋價格低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格的,按新購住房價格的30%給予購房補貼)。領取30%購房補貼的被征收人不再享受其他購房補貼。(特別提醒:1.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共享受40%的購房補貼; 2.棚改居民買商品房不再受轄區限制,在東區、西區、仁和區和釩鈦高新園區買房均可,買哪里的房,買哪個品質的樓盤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需求決定。)
3.居民非住宅房屋被征收選擇貨幣補償的,可得到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20%的貨幣補貼。
(三)簽約搬遷獎勵
1.住宅房屋:
提前簽約獎: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第一時間段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房屋面積15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簽約獎;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第二時間段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按房屋面積10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簽約獎;超過征收補償方案第二時間段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不予獎勵。
提前搬遷獎: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第一時間段完成搬遷并交付的,按房屋面積30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搬遷獎,每戶不低于5000元;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第二時間段完成搬遷并交付的,按房屋面積200元/平方米領取提前搬遷獎,每戶不低于3000元;超過征收補償方案第二時間段完成搬遷并交付的不予獎勵。
2.商業、辦公、倉儲、企業生產用房: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獎勵,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計算。
2.商業、辦公、倉儲、企業生產用房: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并完成搬遷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獎勵,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計算。
每戶獎勵總額不得大于10萬元。(國家棚改政策是對住房困難家庭改善住房條件的大力扶持,對于多套房的獎勵總額給予限制)
(特別提醒:提前簽約和提前搬遷都有很高的獎勵,越早簽、越早搬越劃算,且有更多的機會去選擇自己中意的商品房樓盤和戶型,越晚選擇的余地越小。)
五、貨幣化安置補償款的發放
征收補償、補助及獎勵以戶為單位發放給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確定以房屋權屬登記為準,一處房產多人共有的,按照一個產權戶認定。
(一)按照“行補償、后搬遷”的規定,被征收房屋的補償費應在搬遷前發放;
(二)政策性貨幣補貼和簽約搬遷獎勵在被征收人按時完成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后及時發放;
(三)購買現房的政策性購房補貼一次性補貼到位,購買期房的,先補貼20%,后憑購房納稅憑證領取10%。
六、建筑面積的認定
(一)被征收房屋有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的認定以房屋權屬登記證記載的面積為準。私有住宅房屋產權建筑面積低于50平方米,經核查他處無住房且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按不低于50平方米產權建筑面積的標準戶型進行安置,且不再支付50平方米以內的補差款。
(二)被征收房屋未經產權登記的,由各區政府組織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房管等相關部門依法對棚改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七、案例分析
一套50平方米的房屋被征收,假定房屋評估價格為3000元/平方米,按此通知規定,如果其選擇貨幣化安置,三種情況,可獲得的補償分別為:
(一)選擇純貨幣化安置
1.房屋價值補償: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3000元/平方米×房屋的總建筑面積,即3000×50=150000元;
2.搬遷補償:每戶1200元;
3.臨時安置補償:房屋的總建筑面積50×7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標準在征收補償方案中具體確定,此處以最低標準為例)×12個月,即50×7×12=4200元;
4.設施設備損失補償:按實際情況測算,單項價格可見前文;
5.裝修補償:按實際情況確定;
6.政策性補貼:貨幣補貼150000×10%=15000元;
7.按此推算,在不算設施設備損失補償、裝修補償、搬遷獎勵等無法預計的經費外,最少可獲得貨幣補償:
150000+1200+4200+15000=170400元(凈收入)
(二)選擇購買商品房安置
1.房屋價值補償: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3000元/平方米×房屋的總建筑面積,即50×3000=150000元;
2.搬遷補償:每戶1200元;
3.臨時安置補償:房屋的總建筑面積50×7元/平方米(7元/平方米標準在征收補償方案中具體確定,此處以最低標準為例)×12個月,即50×7×12=4200元;
4.設施設備損失補償:按實際情況測算,單項價格可見前文;
5.裝修補償:按實際情況確定;
6.政策性補貼:貨幣補貼+購房補貼,即150000×10%+150000×30%=60000元;
7.按此推算,在不算設施設備損失補償、裝修補償、搬遷獎勵等無法預計的經費外,最少可獲得貨幣補償:
150000+1200+4200+60000=215400元(凈收入)
(三)選擇房屋征收部門回購商品房作為補償的,根據各縣區政府的規定執行。
八、各區政府可根據《通知》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