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辦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單)
來源:局行政審批科 發(fā)布時間:2021-02-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shù): 0
一、事項類型
其他行政權力。
二、適用范圍
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依法實施對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申請辦理安全施工措施備案
三、服務對象
企業(yè)法人、事業(yè)法人、社會組織法人。
四、申請條件
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依法實施對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單位,擬申請辦理安全施工措施備案。
五、申請材料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申請材料要求 |
樣本 |
申請材料出具部門 |
備注 |
1 |
.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證書、設計文件審查報告、審查備案通知; |
材料種類:驗原件收復印件。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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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監(jiān)理單位現(xiàn)場管理人員名單 |
材料種類:原件。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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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現(xiàn)場及毗鄰區(qū)域內有關資料的交接證明材料一覽表 |
材料種類:原件。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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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施工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備案表 |
材料種類:原件。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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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施工企業(yè)以項目為單位購買的工傷保險參保憑證; |
材料種類:原件。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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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項目技術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及工程師證書; |
材料種類:原件和復印件。簽字處蓋章。紙質材料份數(shù):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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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到實體大廳辦理次數(shù)
窗口辦理:1次。
網上辦理:1次。
七、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審核:市住建局工作人員對申請資料審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批準。
八、審批決定證件
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備案書
九、辦件類型
即辦件。
十、辦理時限
辦理總時限:5個工作日
承諾辦理總時限:0個工作日。
(1)受理: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2)審查: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3)決定: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十一、數(shù)量限制
無
十二、收費標準
不收費。
十三、收費方式
不支持在線支付。
十四、認證方式
平臺注冊、手機認證、身份證實名認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認證。
十五、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十六、辦理地點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三線大道街道-69號,詳細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三線大道69號攀西科技城4樓工程建設項目并聯(lián)審批一區(qū)426-428號窗口;
十七、申請材料遞交方式
現(xiàn)場遞交。
十八、辦理結果領取或送達方式
現(xiàn)場辦理:支持快遞。
網上辦理:支持快遞。
十九、辦理網址
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
二十、咨詢電話
08123337619
二十一、監(jiān)督電話
四川省政府服務熱線:12345
二十二、注意事項
無
二十三、事項決定權
市、縣。
二十四、法定依據(jù)
1、權力來源(設立依據(jù))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93號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fā)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fā)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93號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2、申請條件依據(j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工作規(guī)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2014]154號第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所屬的施工安全監(jiān)督機構(以下合稱監(jiān)督機構)對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施工安全監(jiān)督的,適用本規(guī)程
3、申請材料依據(j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工作規(guī)程建質(2014)154號第四條:工程項目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申請辦理施工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工程概況; (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一覽表; (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四)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 (五)建設、施工、監(jiān)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承諾書; (六)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保障安全施工具體措施的資料。 監(jiān)督機構收到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后進行查驗,必要時進行現(xiàn)場踏勘,對符合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發(fā)放《施工安全監(jiān)督告知書》
4、辦理流程依據(jù)
無。
5、辦理時限依據(jù)
無。
6、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無。
7、收費依據(jù)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