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房地產業協會 攀枝花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關于攀枝花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倡議書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4-09-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順應人民群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房地產業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聯合發起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倡議,號召全市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積極參與,為住房賣舊買新提供優惠和全鏈條優質服務,支持購房家庭“以舊換新”。具體內容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24年9月25日—2025年9月25日。
二、參與對象
換房人:活動時間期限內,凡在攀枝花市轄區范圍內出售一套自有商品住房并在市轄區范圍內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換房人均可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房地產經紀機構:自愿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
三、活動流程
(一)報名參與:換房人通過“花城易居”微信小程序報名,填報相關信息。通過“花城易居”微信小程序查詢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開發企業項目信息(包括項目名稱、區域、聯系方式等)、經紀機構信息(包括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聯系相關企業和機構。
(二)選購新房:換房人在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選定意向房源,與開發企業簽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意向協議》,繳納定金,約定價格優惠條件、意向房源等,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約定期限內(建議不少于90日)鎖定換房人選定的新房房源。
(三)出售舊房:換房人可聯系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經紀機構,提供新房《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意向協議》并簽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居間服務合同》,明確中介費標準、中介優惠條件等事項,由經紀機構加速推廣舊房。
(四)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訂):在新房鎖定房源期限內,換房人成功出售舊房的,應當按約定時限與開發企業簽訂新房《商品房買賣合同》,并享受開發企業“以舊換新”活動優惠。舊房未能出售的,換房人與開發企業按約定解除新房意向協議,開發企業應當在15日內無條件全額退還定金,換房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若舊房賣出但換房人拒絕購買已鎖定新房的,換房人承擔相關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換房人商議確定。)
四、活動要求
(一)各開發企業要確保參與活動項目符合銷售條件,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要在售樓部現場醒目位置公示活動前6個月、活動期間不同類型房屋成交均價。要制定《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意向協議》、項目優惠活動方案、明確參加活動房源,并將優惠活動方案及項目推介資料(包括項目規劃指標、參與活動的房屋面積、戶型等文字、圖片、視頻)等報市房地產業協會。
(二)各經紀機構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制定《商品住房“以舊換新”居間服務合同》,要主動對接開發企業和換房人,優先推廣舊房房源,并制定賣舊房傭金優惠活動方案報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
(三)市房地產業協會要組織各開發企業在“花城易居”微信小程序上及時登記并更新項目信息。項目信息包括:樓盤名稱、優惠政策、咨詢電話,地理位置、房屋戶型圖、房屋價格區間等。
(四)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要組織各經紀機構在“花城易居”微信小程序上及時登記并更新企業信息。企業信息包括:企業名稱、門店位置、人員信息、咨詢電話等。
(五)換房人委托經紀機構買新房和賣舊房的,若不是同一家經紀機構,開發企業支付給買新房經紀機構的傭金,按照4:6的分配方式,分別支付給買新房經紀機構和賣舊房的經紀機構(經紀機構需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六)換房人自行到訪購買新房并委托經紀機構賣舊房的,開發企業可自行確定給予賣舊房經紀機構補貼宣傳推廣費用(經紀機構需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補貼費用建議不少于5000元/套。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通過采取房價優惠、裝修補貼、家電補貼等方式吸引換房人購買新房。其中,每套房房價優惠應不低于5%,具體優惠活動方案以各項目實際推出為準。
(八)各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通過張貼宣傳海報等方式廣泛宣傳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政策、優惠活動方案等,提高群眾知曉度。
五、其它
(一)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的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辦發〔2024〕37號)要求,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家電產品予以補貼;對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產品,以及智能家居產品、適老化改造產品面向消費者分批分類分檔發放消費券。
(三)上述活動中出現糾紛的,可通過市房地產業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進行調解,調解未果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市房地產業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鼓勵各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積極參與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并將持續公布參與活動的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名單。希望參與活動的開發企業、經紀機構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確保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服務的專業、安全、高效與便利。在服務過程中,始終將客戶的利益放在首位,提供專業、精準的置換咨詢,為客戶提供便利的服務,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商品住房“以舊換新”。
讓我們攜手共進,充分發揮新舊商品住房聯動效應,共同為我市房地產市場的繁榮穩定貢獻力量。相信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必將取得圓滿成功。
附件:1.參與攀枝花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首批房地產開發企業及項目名單
2.參與攀枝花市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首批房地產經紀機構名單
攀枝花市房地產業協會 攀枝花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