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4-08-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滿足群眾多樣化住房需求,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和雙方自愿原則,現面向攀枝花市征集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圍
攀枝花市縣范圍內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項目。
二、房源基本條件
1.房源已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或有關驗收資料。2.房源為單套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3.房源權屬清晰,無抵押、查封,無法律糾紛,可正常交易,可辦理不動產權證。4.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5.原則上優先收購整棟或整單元房源。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格條件
1.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2.企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房源和服務能力。3.企業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行為,無重大財務糾紛,無不良征信記錄。
四、收購價格要求
收購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不超過5%的利潤)。
五、參與征集需提交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2.房源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復印件)或竣工驗收印證資料;3.項目平面布置圖及房源明細表(格式見附件);6.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如有意愿報名并將房源納入市級房源庫,請將以上材料加蓋公章報市住房保障工作辦公室(泰隆大廈東樓1210)。
六、征集時間及聯系方式
征集時間:2024年8月8日—8月16日
聯系電話:0812-33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