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炳四區(炳草崗四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
來源:市住建局 發布時間:2017-12-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公 示
〔2017〕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現將《攀枝花市炳四區(炳草崗四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公告如下:
一、公示地點
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網(www.pzhghjs.gov.cn)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12樓公示欄
二、公示期限
三、意見反饋渠道
在公示期間通過網上留言或郵寄、送達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編制管理科。反饋意見請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規劃編制管理科(泰隆商務大廈東樓10樓1005室) 郵編:617000
聯 系 人:李珂
聯系電話:0812-3359379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控制性詳細規劃簡介
一、規劃區位置及規劃范圍
本輪規劃范圍北到金沙江大道、東以尾礦壩壩底為界、南至玉佛寺景區邊緣、西至龍江明珠小區用地,規劃面積
二、目標定位
本輪規劃總體定位為:以休閑、娛樂和居住為一體的配套完善、環境優美的城市綜合功能區。
三、規劃結構
規劃用地結構為“三個功能組團,兩個綠心,一條主軸線”。“三個功能組團”指的北面組團,集休閑、購物、娛樂、辦公、住區功能為一體的休閑社區;南面組團,以自然沖溝形成的社區公園為中心,展開布局居住、公建配建和商業等設施,該片區以居住為主體,結合景觀環境,打造城市生態住區;玉佛寺景區組團,以玉佛寺為中心,以建設陽光康養城市特色文化為目標,打造“攀枝花玉佛寺景區佛禪養生文化產業園”。
“兩個綠心”其中北面用地的綠心是利用現狀垃圾填埋場改造的體育公園;南面用地的綠心則是依托自然沖溝形成的。
“一條軸線”指的是規劃區用地南北向條形分布,用地呈窄長型,在景觀及空間結構的分布上則順地形形成空間軸線。
四、用地布局規劃
規劃區總用地面積405.19公頃,其中城市建設用地為259.55公頃,占總規劃面積的64.06%;非建設用地145.64公頃,占總規劃面積的35.94%。
(一)居住用地(R)
規劃居住用地68.15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26.26%。
(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
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21.28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8.20%。其中,行政辦公用地1.34公頃;教育科研用地12.16公頃;醫療衛生用地5.50公頃;宗教用地2.28公頃。
(三)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
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23.19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8.93%。其中,商業用地16.62公頃;商務用地5.31公頃;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1.26公頃。
(四)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
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57.97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23.33%。其中,城市道路用地53.26公頃;城市軌道交通用地:0.32公頃;交通站場用地4.39公頃。
(五)公用設施用地(U)
規劃公用設施用地7.66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2.95%。其中,供應設施用地3.74公頃;環衛用地2.87公頃;安全設施用地1.05公頃;消防用地1.05公頃。
(六)綠地與廣場用地(G)
規劃綠地與廣場用地81.30公頃,占建設用地比例為31.32%。其中,公園綠地55.11公頃;防護綠地24.22公頃;廣場用地1.97公頃。
五、公共設施規劃
(一)配建標準
規劃區內公共配套設施按照居住人口39000人配置。
(二)教育設施配建
規劃用地內布局了九年一貫制學校一處,用地面積8.30公頃;獨立中學一處,用地面積3.86公頃;兩處學校合計用地面積12.16公頃。
規劃區內共設幼兒園6處,幼兒園總用地面積3.13公頃。
(三)醫療設施配建
片區醫療衛生配建主要依靠規劃的婦幼保健醫院,合計用地面積5.50公頃。另外根據服務需求,規劃在北部和中部居住集中區配套2處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站不獨立占地,但要求配建建筑面積不得小于200平方米。
(四)綜合市場配建
規劃區內設3處綜合市場,一處位于中部居住集中區邊緣,用地面積2.30公頃,另外,規劃在北部和南部各規劃市場一處,均不獨立占地,結合商業用地配建,要求配建建筑面積不得小于800平方米。
(五)其它設施配建
包括社區服務用地2處(其中1處為獨立占地),派出所1處,社區衛生服務站2處,垃圾收集點不少于10處,公共廁所不少于12處。
六、道路交通規劃
(一)交通系統
對外交通:對外聯系主要依靠現有的炳仁線、機場路、龍密路和規劃中的花城大道、陽光大道。規劃區內部道路根據地形特點設置道路,內部組團利用炳園路、炳四曙路貫穿起來。
(二) 道路等級
規劃區的城市道路等級可以分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城市主干道:炳仁線、金沙江大道、花城大道、陽光大道、龍密路、炳園路北段、炳園路中段、龍灘路,主干道路幅寬度24—38米。
城市次干道:炳四曙路北段、炳四曙路南段、炳園路南段、向菁路、機場路,主干道路幅寬度21—24米。
城市支路:其它16米以下道路。
(三)道路豎向規劃
規劃區道路最小縱坡為0.3%,最大縱坡為8.0%。
(四)靜態交通設施規劃
機動車停車場分為兩大類:配建停車場(庫)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庫)。
1、配建停車場(庫)
各類用地在建設時都必須嚴格按照新編制的《攀枝花市公共停車場規劃》中新建建筑物停車位配置標準修訂版來配建。根據攀枝花市分區配建指標表,炳四區屬一類區域,其停車位按一類進行配備即可。
2、社會公共停車場(庫)
設置9個公共停車場,其中8處為獨立占地。
城市建設用地統計表
用地性質 |
用地名稱 |
用地面積(ha) |
比例(%) |
人均面積(m2) |
||
大類 |
中類 |
小類 |
||||
R |
|
|
居住用地 |
68.15 |
26.26 |
17.47 |
R2 |
|
二類居住用地 |
65.48 |
25.23 |
16.79 |
|
R21 |
二類住宅用地 |
61.24 |
23.59 |
15.70 |
||
R22 |
服務設施用地 |
1.11 |
0.43 |
0.28 |
||
R221 |
幼兒園 |
3.13 |
1.21 |
0.80 |
||
R21B1 |
二類居住兼容商業設施用地 |
2.67 |
1.03 |
0.68 |
||
A |
|
|
公共服務與公共管理設施用地 |
21.28 |
8.20 |
5.46 |
A1 |
|
行政辦公用地 |
1.34 |
0.52 |
0.34 |
|
A3 |
|
教育科研用地 |
12.16 |
4.69 |
3.12 |
|
A33 |
中小學用地 |
12.16 |
4.69 |
3.12 |
||
A5 |
|
醫療衛生用地 |
5.5 |
2.12 |
1.41 |
|
A51 |
醫院用地 |
5.5 |
2.12 |
1.41 |
||
A9 |
|
宗教用地 |
2.28 |
0.88 |
0.58 |
|
B |
|
|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
23.19 |
8.93 |
5.95 |
B1 |
|
商業用地 |
16.62 |
6.40 |
4.26 |
|
B2 |
|
商務用地 |
5.31 |
2.05 |
1.36 |
|
B4 |
B41 |
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1.26 |
0.49 |
0.32 |
|
S |
|
|
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
57.97 |
22.33 |
14.86 |
S1 |
|
城市道路用地 |
53.26 |
20.52 |
13.66 |
|
S2 |
|
城市軌道交通用地 |
0.32 |
0.12 |
0.08 |
|
S4 |
|
交通場站用地 |
4.39 |
1.69 |
1.13 |
|
S42 |
社會停車場用地 |
4.39 |
1.69 |
1.13 |
||
U |
U1 |
|
公用設施用地 |
7.66 |
2.95 |
1.96 |
|
供應設施用地 |
3.74 |
1.44 |
0.96 |
||
U12 |
供電用地 |
1.61 |
0.62 |
0.41 |
||
U13 |
供燃氣用地 |
0.41 |
0.16 |
0.11 |
||
U15 |
通信用地 |
1.72 |
0.66 |
0.44 |
||
U2 |
U22 |
環衛用地 |
2.87 |
1.11 |
0.74 |
|
U3 |
|
安全設施用地 |
1.05 |
0.40 |
0.27 |
|
U31 |
消防用地 |
1.05 |
0.40 |
0.27 |
||
G |
|
|
綠地與廣場用地 |
81.3 |
31.32 |
20.85 |
G1 |
|
公園綠地 |
55.11 |
21.23 |
14.13 |
|
G2 |
|
防護綠地 |
24.22 |
9.33 |
6.21 |
|
G3 |
|
廣場用地 |
1.97 |
0.76 |
0.51 |
|
城市建設用地 |
259.55 |
100.00 |
66.55 |
|||
|
E2 |
|
|
145.64 |
|
|
總用地面積 |
405.19 |
|
|
|||
規劃人口:3.9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