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房屋市政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檢查(第一批)的通知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4-07-1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釩鈦高新區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局勘設科、建管科、質安科,各招標人: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攀辦函〔2024〕22號)、《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規范招標投標事中事后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住建發〔2024〕44號)、《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建筑市場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兩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住建發〔2024〕77號)等要求,現將就房屋市政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項目檢查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我局梳理了老舊小區燃氣管道等老化設施更新改造(一期、二期)(第二次)設計施工總承包、20萬噸/年新材料項目監理一標段、米易縣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攀枝花市西區城市燃氣管網更新改造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標段、鹽邊縣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項目(第二次)等2023年1月1日以來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152個房屋市政項目(附件1),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抽查的項目以2023年度招投標突出問題整治行動為準。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釩鈦高新區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對本轄區項目的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面抽查,并做好2023年招投標突出問題整治中我局檢查反饋問題的整改銷號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全市項目的招投標活動按不低于30%比例進行抽查,其中,局勘設科、建管科、質安科分別負責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活動的抽查工作。
二、檢查內容
對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文件、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和合同履約等關鍵載體、環節開展事中事后檢查抽查。具體詳見《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規范招標投標事中事后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住建發〔2024〕44號)、《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建筑市場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兩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攀住建發〔2024〕77號)確定的整治內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招標人應按要求提供項目的招投標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拖延、妨礙主管部門檢查;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釩鈦高新區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局勘設科、建管科、質安科要高度重視房屋市政領域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壓緊壓實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認真組織檢查,杜絕走過場,對于推進緩慢、整治不積極、效果不明顯的屬地主管部門和局有關科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通過約談、發函、通報等方式督促履職盡責。
(二)有序推進,確保質效。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釩鈦高新區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要緊盯整治時限,有序組織檢查抽查工作,逗真碰應,確保查處一批違法線索、整治一批突出問題、處罰一批違規企業、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檢查情況和檢查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抽查發現違規行為的,按規定對檢查對象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將線索移交城管執法部門;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杜絕以約談、通報等形式代替行政處罰。
(三)限期整改,核定銷號。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釩鈦高新區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及項目參建單位要堅持立行立改,實行清單化管理,深挖根源,限期整改、處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對整改、處理情況進行核定銷號。
請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釩鈦高新區自然資源和建設管理局,局勘設科、質安科于8月20日前將檢查情況、問題線索、處理情況、典型案例曝光等情況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管科。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10日
(聯系人:彭浩然 電話:231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