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筑節能宣傳
來源:市節能綠建中心 發布時間:2024-05-1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2024年全國節能宣傳周
宣
傳
資
料
攀枝花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中心
2024年5月
一、建筑節能、散裝水泥等法律法規(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號
第二十三條 建筑設計、建設、施工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其設計、建設、施工的建筑物及構筑物采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的技術工藝和小型、輕型、再生產品。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
國家鼓勵利用無毒無害的固體廢物生產建筑材料,鼓勵使用散裝水泥,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七號
第三十五條 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當遵守建筑節能標準。
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已經開工建設的,應當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經建成的,不得銷售或者使用。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在建建筑工程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三十三 號
第十七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供熱采暖和制冷系統、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等太陽能利用系統。
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530 號
第四條 國家鼓勵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采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地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和扶持單位、個人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照明系統、供熱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等太陽能利用系統。
第十二條 編制城市詳細規劃、鎮詳細規劃,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的要求,確定建筑的布局、形狀和朝向。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對民用建筑進行規劃審查,應當就設計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征求同級建設主管部門的意見;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材料之日起10日內提出意見。征求意見時間不計算在規劃許可的期限內。
第十三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五條 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注冊執業人員,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監理。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進行查驗;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31號
第二十條 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維修改造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節能設計、施工、調試、竣工驗收等方面的規定和標準,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情況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或者核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部門,應當嚴格控制公共機構建設項目的建設規模和標準,統籌兼顧節能投資和效益,對建設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的項目,不得批準或者核準建設。
四川省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15號
第十條 需經審批、核準或備案的建設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包括建筑節能專題論證篇章。沒有建筑節能專題論證篇章的項目,不予審批、核準或備案。
第十一條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城市詳細規劃,在確定建筑物布局、形狀和朝向時,應當考慮建筑節能的要求。
第十二條 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方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包含建筑節能內容。
第十三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審查節能設計內容,在審查報告中單列節能審查章節。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予通過。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節能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第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審查合格的有關建筑節能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
第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審查合格的有關建筑節能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監理,并對工程節能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民用建筑節能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工程質量提出建筑節能的專項監督意見。
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
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8號)
第二十六條 建筑施工現場應當按照規定設置隔離護欄、警示標志和施工銘牌;施工現場材料、機具應當放置整齊;施工中應當采取封閉、降塵、降噪等措施控制揚塵、噪聲等污染,產生的廢棄物應當及時清運;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限制區域內,禁止建設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容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四川省散裝水泥管理條例
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4號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混凝土預制構件發展應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散裝水泥管理機構負責散裝水泥發展應用的具體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合理布局、優化產能、適應市場、規范發展的原則,編制全省散裝水泥發展應用專項規劃。
市(州)、縣(市、區)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省散裝水泥發展應用專項規劃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本行政區域散裝水泥發展應用專項規劃。
散裝水泥發展應用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要求。編制散裝水泥發展應用專項規劃應當征求社會公眾和企業的意見。
第十二條 新建、改建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站,應當按照無粉塵污染、低噪音生產、廢棄物零排放的綠色環保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
第十五條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劃定本行政區域內禁止使用袋裝水泥、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設置移動式攪拌站的區域。
交通、水利、能源等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配套設置的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臨時攪拌站僅限于為該建設工程項目提供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并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自行拆除。
第十六條 企業生產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混凝土預制構件,應當全部使用散裝水泥。
第二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項目應當符合當地散裝水泥發展應用專項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攀枝花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令 第 116 號
第五條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房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建(構)筑物拆除施工、建筑裝修裝飾施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等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第二十條 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站應當符合下列揚塵污染防治要求:
(一)按照無粉塵污染、低噪音生產、廢棄物零排放的原則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定區域、定崗位、定職責、定操作流程,落實專人負責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二)攪拌樓整體封閉,上料、配料、輸送廊道、攪拌等生產過程實行封閉運行,加強對粉料倉收塵裝置的維護保養。
(三)物料堆放場采取建設密閉或者半密閉罩棚、擋風墻等防塵措施,場外臨時堆存的砂、石使用防塵網(布)覆蓋。
(四)硬化出入口及場區地面,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專人負責清掃灑水、保潔,保證車輛干凈,不帶泥沙等粘結物。
(五)設置罐車專用清洗設施和砂石分離機,污水及泥漿通過沉淀池處理后重復使用。
(六)保持運輸車輛容貌整潔。預拌混凝土罐車安裝防止水泥漿撒漏接料裝置,干混砂漿運輸車和砂漿儲罐安裝除塵裝置。
二、綠色低碳政策文件(摘要)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
中辦發〔2021〕37號
三、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方式
(一)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實施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行動。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運行、管理,鼓勵建設綠色農房。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鼓勵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實施。開展綠色建筑、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醫院創建行動。加強財政、金融、規劃、建設等政策支持,推動高質量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推動區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降低建筑運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應用,鼓勵智能光伏與綠色建筑融合創新發展。
(四)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開展綠色建造示范工程創建行動,推廣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集約化、產業化建造方式,加強技術創新和集成,利用新技術實現精細化設計和施工。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重點推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不斷提升構件標準化水平,推動形成完整產業鏈,推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完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鼓勵使用綜合利用產品。加強建筑材料循環利用,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嚴格施工揚塵管控,采取綜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聲。推動傳統建筑業轉型升級,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推廣全過程工程咨詢,推進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師負責制。加快推進工程造價改革。改革建筑勞動用工制度,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培育職業化、專業化、技能化建筑產業工人隊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建標〔2022〕53號
二、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六)全面提高綠色低碳建筑水平。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達到一星級以上。2030年前嚴寒、寒冷地區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83%節能要求,夏熱冬冷、夏熱冬暖、溫和地區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推動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鼓勵建設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加強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編制改造專項規劃,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持續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到2030年地級以上重點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務,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九)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推進建筑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到2025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加快智能光伏應用推廣。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及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筑中,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生物質能應用,推廣空氣源等各類電動熱泵技術。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電氣化比例達到20%。
(十)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鋼結構住宅,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40%。……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購綠色建材機制,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筑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2024〕20號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城鎮新建建筑節能降碳水平。優化新建建筑節能降碳設計,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風,采用高效節能低碳設備,提高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和防火性能,推動公共建筑和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筑配置能源管理系統。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筑,鼓勵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建設。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級綠色建筑比例。
(二)推進城鎮既有建筑改造升級。組織實施能效診斷,全面開展城鎮既有建筑摸底調查,建立城市級建筑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以城市為單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計劃,合理確定改造時序,結合房屋安全情況,明確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墻保溫、門窗改造等重點內容。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部分的能效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未采取節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四)推動建筑用能低碳轉型。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統籌規劃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確定工作推進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制定完善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相關標準和圖集,試點推動工業廠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加強既有建筑加裝光伏系統管理。
(七)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嚴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加快建設綠色低碳住宅。發揮政府采購引領作用,支持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納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政府采購工程,應當采購符合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的綠色建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持續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
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發〔2024〕7號
二、實施設備更新行動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設備更新。圍繞建設新型城鎮化,結合推進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以住宅電梯、供水、供熱、供氣、污水處理、環衛、城市生命線工程、安防等為重點,分類推進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現行產品標準、安全風險高的老舊住宅電梯。推進各地自來水廠及加壓調蓄供水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有序推進供熱計量改造,持續推進供熱設施設備更新改造。以外墻保溫、門窗、供熱裝置等為重點,推進存量建筑節能改造。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建城規〔2024〕2號
二、重點任務
(十)建筑節能改造。按照《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 55015)等要求,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壽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隱患且無維修價值的熱泵機組、散熱器、冷水機組、外窗(幕墻)、外墻(屋頂)保溫、照明設備等。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
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川建勘設科發〔2023〕170 號
四、全面提高綠色低碳建筑水平
(十一)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加強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全過程質量監管。2025 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 30%以上,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達到一星級以上。
(十二)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逐步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動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鼓勵建設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2030 年前嚴寒、寒冷地區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 83%節能要求,夏熱冬冷、溫和地區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 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
(十三)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強節能改造診斷評估或鑒定,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和室內舒適度。持續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到2030 年地級以上重點城市全部完成改造任務,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十四)加強建筑節能運行管理。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保養,提升設備能效,到 2030 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 1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4家部門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實施城鄉建設領域
碳達峰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攀住建發〔2024〕4號
緊抓“爭創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試點城市”機遇,大力實施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提高星級綠色建筑占比。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或者《四川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J51/T009-2021)基本級要求,其中: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含)的新建住宅小區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一星級要求;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且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二星級要求;建筑高度超過150米(含)或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0萬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建筑三星級要求。全市新建工業建筑應至少滿足《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50878-2013)一星級要求,其中:總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含)的項目應至少滿足二星級要求,總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含)的項目原則上應滿足三星級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建設項目按綠色建筑更高星級要求建設。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
全市民用建筑全面執行《攀西地區民用建筑節能應用技術標準》(DBJ51/186-2022),城鎮新建民用建筑100%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積極推進節能材料及裝備等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建立攀枝花地區的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和零碳建筑標準,鼓勵開展近零能耗、零能耗項目建設,因地制宜建設綠色低碳建筑,發展零碳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2021),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天然采光、太陽能光伏光熱應用等技術措施,各縣(區)積極推動建設綠色低碳建筑示范項目。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達到78%節能要求。
結合城市更新等政策措施,嚴格按國家節能改造有關要求強化舊城區、老舊小區節能改造,強化屋面節能措施、隔熱門窗以及屋頂太陽能利用,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推動建筑節能綠色低碳化改造長效工作機制建立,以學校、醫院、交通樞紐、商場、酒店等為重點,有序推進既有建筑規模化低碳改造。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支持新政務服務中心、火車南站、望江片區城市更新等項目實施節能改造。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攀枝花太陽能資源豐富,應充分利用建筑本體及周邊空間,推進建筑太陽能光伏光熱一體化建設。
1.推進太陽能光熱應用。居住建筑應采用分散式太陽能熱水系統,其中多層居住建筑采用屋頂分戶式太陽能熱水系統為主、壁掛式太陽能熱水系統為輔;高層居住建筑采用壁掛式太陽能熱水系統。壁掛式太陽能熱水系統應考慮挑板設置,室內水箱位置等,確保安全和立面美觀,總層數8層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率100%,9~12層的應大于75%,13~18層的應大于65%,19層及以上的應大于55%。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酒店、旅館、公寓、集體宿舍等)應采用屋頂太陽能集中熱水系統。
2.加強太陽能光伏應用。已滿足熱水需求的建筑屋頂閑置空間和無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屋頂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安裝面積不低于屋頂可利用面積的80%。工業建筑應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鼓勵玻璃幕墻建筑采用光伏發電玻璃;鼓勵建筑西側墻體安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推進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優先在工業建筑、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大型會展場館、體育場館、機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建筑屋頂建設規模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在學校、黨政機關、醫院、科研單位等建筑屋頂推廣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工業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
第七節 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出讓土地核定規劃條件或劃撥土地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屬地政府就擬供地塊的裝配式建筑規模、裝配率等提出書面意見,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將其內容納入宗地規劃條件并按照有關要求開展供地工作。自2024年起,全市范圍內新劃撥或出讓土地的項目裝配率,按公共建筑項目不低于40%,其余新建項目不低于35%執行;自2026年起,全市范圍內新劃撥或出讓土地的項目裝配率不低于50%;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
1.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進工業固廢發展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加氣混凝土板材、燒結自保溫墻材、輕質石膏、透水混凝土、透水磚等綠色建材,強化固廢資源化、規模化、無害化利用以提升綠色建材品質。推進太陽能光伏光熱產品、節能門窗、反射隔熱材料、預制構件、墻面涂料、裝飾材料等綠色建材多樣化發展。鼓勵支持建材企業轉型升級,加大新技術、新材料研發力度,開展面向提升建筑使用功能的綠色建材產品集成選材技術研究,推廣新型功能環保建材產品與配套應用技術。
2.強化綠色建材應用。嚴格執行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相關政策和標準,推進綠色建材認證工作。嚴格執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建立政府工程采購綠色建材機制,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為主的工程、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設項目中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三、綠色低碳案例
望江片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望江片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是攀西地區首個既有建筑太陽能光伏儲能一體化示范項目,已2024年3月獲得“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標識。項目屋面增加擠塑聚苯板保溫材料,墻面增加制冷涂料、反射隔熱涂料等對圍護結構進行節能改造。項目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太陽能光伏技術,建筑一部分屋面和墻面布裝碲化鎘發電玻璃,一部分屋面布裝晶硅系列光伏板,實施建筑風貌改造和“建筑+光伏”一體化應用(BIPV)整體化打造,同時應用儲能設施構建區域綠色微電網。項目還結合建筑風貌增加碳匯技術,南立面采用種植花池的措施打造垂直綠化,調節建筑微氣候環境的同時營造良好的景觀視覺效果。
項目在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光伏建筑一體化改造方面投入資金85萬元,光伏裝機容量共計127.39KW,年平均發電量約21萬度,年收益約11.3萬元,預計7.5年收回成本。以不到240元/㎡的較低改造成本,實現老城區建筑的零碳化改造,改造后項目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為93.38%,綜合節能率100%,實現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量為零。
攀枝花農商銀行綜合樓項目
攀枝花農商銀行綜合樓項目總建筑面積約25088㎡,總投資額1.64億元,該項目為基本級綠色建筑,節能措施為外墻200厚頁巖多孔磚+巖棉板外保溫隔熱措施,門窗采用隔熱金屬6low-e+12A+6,屋面采用50mm擠塑聚苯泡沫乙烯隔熱措施,空調采種中央節能空調系統,屋頂采用太陽能光伏系統。
一期光伏項目(已完工),對屋頂塔樓水平面及四個立面采用了碲化鎘發電玻璃幕墻,總面積約為930㎡,總裝機容量81.48KW,預計每年光伏設施發電可達18.46萬度,每年可少支出電費10.52萬元,減少碳排放量184噸/年(減少碳排放按每度0.997換算);二期光伏項目(方案階段)擬對群樓屋頂和停車場進行節能改造升級,以降低農商銀行綜合樓整體能耗,助力零碳示范區域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