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暗訪檢查攀枝花汽車運輸總公司四分公司第二期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發現問題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4-11-2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1.未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未確立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無動火作業相關管理制度、無動火作業操作規程;現場滅火器配置不足;
2.上級部門傳達文件未組織學習、無相關部署;
3.一名安全員不在崗,且未提供請假手續;
4.檢查時總監不在崗,監理現場履職不到位;
5.電箱設置在噴淋下方;
6.現場材料堆碼混亂;基坑邊堆放大量材料且有掉落基坑趨勢;
7.基坑邊臨邊防護不牢固、高度不足、立桿間距過大;
8.模板堆放不穩固、易傾倒,下方用木枋支撐;
9.現場指揮人員不足,只有一名指揮。鋼筋吊運時未見指揮,吊具四周未封閉;
10.有作業人員高處作業時未系掛安全帶;
11.未提供揚塵污染應急預案,現場裸土未覆蓋,基坑邊噴淋缺失;
12.現場自制簡易爬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