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成都市等18個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整的批復
來源:市造價站 發布時間:2023-06-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總站關于對
成都市等18個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設
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整的批復
各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改進和完善建設工程定額計日工單價和人工費調整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據2015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川建造價發〔2014〕439號)和《關于印發2015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整系數公式和2015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整幅度及計日工人工單價表格的通知》(川建價發〔2014〕33號)的要求,現批準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等18個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整幅度及計日工人工單價(見附件)。
此次批準的人工費調整幅度和計日工人工單價從2023年7月1日起與2015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配套執行,2023年7月1日以前開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結轉工程量分段執行。人工費調整的計算基礎是定額人工費,調整的人工費不作為計取其他費用的基礎(稅金除外)。
附件: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等18個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人工費調整幅度及計日工人工單價
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總站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