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 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4-03-0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
2024年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市政服務中心職能簡介...................................1
(二)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重點工作......................1
二、機構設置情況....................................................................2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2
(一)收入預算情況........................................................2
(二)支出預算情況........................................................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3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3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3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4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5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6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7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7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7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7
(一)機關運行經費.........................................................7
(二)政府采購情況.........................................................7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7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7
十二、名詞解釋.........................................................................8
附件............................................................................................10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市政服務中心職能簡介
基本職能:⑴負責城市道路、城市橋梁、城市主干道排水設施、城市雕塑的維護、管理;⑵負責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污水接管及市政配套設施的管理;⑶負責城市照明及城市光彩工程設施的維護、管理;⑷負責城市防洪設施的維護管理及防洪工作;⑸組織起草本市市政行業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指導區縣市政設施管理工作;參與市政設施的規劃、市政工程建設前期論證、市政工程建設、市政工程竣工驗收等。
(二)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重點工作
2024年中心將繼續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提高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日常維護管理和設施專項治理,保障市政公用設施正常平穩運行。
1.繼續做好中心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積極開展各類專項安全生產活動,化解市政設施安全風險,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位。
2.加強“道路、路燈、橋隧、排水”四大系統的巡查與維修,嚴格管控市政設施維修質量,積極對接各區縣做好設施維護管理行業指導工作。
3.設置專班,全體動員,全力規范推進攀枝花市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功能提升改造項目。
4.對接統籌做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及時回應市民關切,做好市民服務熱線處置工作。
5.繼續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和消防安全工作。
6.依據《城市橋梁養護技術標準》對8座橋梁進行常規定期檢測。
7.繼續做好2024年防汛工作,強化汛前排查整治,落實汛期值守,確保城市安全平穩度汛。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市政服務中心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單位內設8個職能科室和6個管理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市政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132.74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74.9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0.5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020.8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6.36萬元。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收支總預算4132.74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98.13萬元,主要是因為本年在職人員減少、退休人員和遺屬人員死亡減少,生產性公務用車減少4輛,基本支出預算數減少184.33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數增加86.20萬元,增減相抵后,凈減少98.13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收入預算4132.7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132.74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支出預算4132.7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32.74萬元,占70.96%;項目支出1200萬元,占29.0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132.7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132.74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74.9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50.5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020.8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6.36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132.74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98.13萬元,主要是因為2024年在職、退休、遺屬人員凈減少20人,生產性公務用車減少4輛,基本支出預算數減少184.33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數增加86.20萬元,分別是新增市政設施日常維修維護費200萬元和路燈電費及運行維護材料減少100萬元,物業管理費項目減少13.80萬元,增減相抵項目支出預算凈增加86.20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74.95萬元,占18.75%;衛生健康支出150.59萬元,占3.64%;城鄉社區支出3020.84萬元,占73.10%;住房保障支出186.36萬元,占4.5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4年預算數為526.4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退休職工的生活補助、日常公用經費、醫療補助,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248.4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119.5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4年預算數為15.4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15.5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公務員個人賬戶醫療補充繳費,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項)2024年預算數為3020.8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在職職工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日常公用經費、遺屬生活補助、市政設施日常維修維護費及路燈電費及運行維護材料支出,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及市政公用設施正常運行。
7.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4年預算數為186.3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保障本單位正常運轉。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932.7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71.85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160.16萬元、社會福利和救助511.69萬元。
公用經費260.89萬元,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256.89萬元、資本性支出4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72.8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2.8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沒有因公出國(境)的安排。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4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沒有公務接待的安排。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3年預算下降14.63%。主要原因是2023年車輛報廢4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42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4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38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2.80萬元,用于4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中心對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城市橋涵、城市排水、城市照明、隧道等市政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等工作正常開展。
八、“三公”經費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市市政服務中心2024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市市政服務中心為事業單位,按規定未使用機關運行的相關科目。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市市政服務中心安排政府采購預算10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0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底,市市政服務中心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4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4年市市政服務中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120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1200萬元。
十二、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事業單位離退休(02):指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事業單位醫療(02):指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5.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公務員醫療補助(03):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6. 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99):指除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7. 城鄉社區支出(212)城鄉社區公共設施(03)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99):指除城鄉社區道路、橋涵、燃氣、供暖、公共交通(含輪渡、輕軌、地鐵)、道路照明等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與管理方面以外其他用于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積金(01):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
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此表無數據)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此表無數據)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此表無數據)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市政公用設施服務中心2024年單位預算公開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