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8號建議答復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發布時間:2024-10-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對市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8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深化鄉村振興進程中加大農房改造力度的建議》(第88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深化鄉村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戰略部署。您提出的加強規劃建設改造、簡化農用地轉用審批、制定建設工匠培訓政策等建議,對指導我市村鎮建設實際工作具有現實意義。
關于“加強規劃建設改造”的建議
我市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并制定14個鄉鎮級片區國土空間規劃,按照“宜聚則聚、宜散則散”要求和“一戶一宅”“適度聚居”原則,布局了村民聚居點,逐步引導分散、零星、閑置的居民點整治搬遷。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勵依法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等資源。目前,各縣(區)均按要求發布了鄉村規劃建筑師招聘公告,招聘工作正有序進行中。
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指導各縣(區)在縣級和鄉鎮級片區國土空間規劃中合理規劃和保障鄉村振興生產生活空間,優化鄉村居民點布局,鼓勵有需求的行政村編制村級國土空間規劃,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合理避讓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科學布局農村居民住房新建、改建用地布局,滿足合理建房需求。待各鄉鎮鄉村規劃建筑師到位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積極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加強對鄉村規劃建筑師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切實做好鄉村規劃設計和農房建設工作。
關于“研究制定相應政策”的建議
一是四川省新修訂的《四川省農房建設管理辦法》中提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制定支持農村住房建設的補助政策,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村住戶給予補助。2023年9月,我市啟動了既有房屋建筑C、D級危房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為徹底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市級研究出臺了每戶4萬元(市、縣按3:7比例承擔)的拆除重建資金補貼政策,個別縣(區)配套制定了貸款貼息等政策。二是今年5月,住建廳擬在全省開展農村建房“以獎代補”試點,對符合有關要求的建房農戶給予相應資金補貼,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已組織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積極申報,當前正加強向上對接匯報,盡最大努力爭取政策資金支持。三是為進一步夯實農村建房技術人才基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2024年3月舉辦了攀枝花市2024年度鄉村建設工匠暨鄉鎮農房建設管理人員培訓,對來自5個縣(區)的共50余名鄉村建設人才進行理論培訓和實訓,培訓合格率達95%。另外,省級層面起草的《關于加強四川省鄉村建設工匠培訓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已完成意見征求工作,該文件的出臺將促進鄉村建設工匠培訓和管理的系統化、制度化。四是為提高農村村民住房農用地轉用審批效率,2021年11月,自然資源廳 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明確委托行使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農轉用審批權的通知》(川自然資發〔2021〕41號),明確將省政府批準權限內(不含國務院授權)的農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審批事項委托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組織縣級主管部門按照法定程序,辦理農村村民住宅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等部門加大政策宣貫,深入調查研究和服務指導,切實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機構作用,加強規劃、用地、設計、建設、使用等全過程管理,共同打造“風貌鄉土、結構可靠”的現代化宜居農房。
感謝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29日